康复医院的业务管理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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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院较一般综合性医院的主要不同是:①收治对象不同,以残疾人和慢性病患者为主;②业务着眼点不同,立足于功能评定和训练,而综合医院是以诊断治疗疾病为主;③服务目标不同,一切业务管理都是紧紧围绕着使残疾人或慢性病人恢复功能或使残留功能得到最大潜力地发挥,达到重新走向生活,走向工作,走向社会的目标。因此康复医院在业务管理上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残疾评定和康复医疗程序问题

残疾评定(FUNCTIONAL ASSESSMENT)是康复医院区别于综合医院的重要特征,就是说,残疾评定的一套内容和程序是完全有别于综合医院的疾病诊断程序的。

(一)残疾的定义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1980年出版《国际缺损、残疾和残障分类》,所谓“缺损”(IMPAIRMENT)是指由于损伤、疾病或发育上缺陷造成身体组织或功能有不同程度的缺损,身体、精神和智力活动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对独立生活、工作和学习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但生活仍能自理,包括智力缺陷、心理缺陷、语言缺陷、听力缺陷、视力缺陷、内脏缺陷、骨骼缺陷、畸形;所谓“残疾”(DISABILITY)是指缺损严重至不能独立进行日常主要活动(如床上活动、轮椅活动、盥洗进食穿衣等自顾活动、步行和登楼活动等),包括行为上的残疾、语言交流上的残疾、个人生活自理上的残疾、运动残疾、躯体姿势和活动方面的残疾、精细活动残疾、环境适应残疾、特殊技能残疾、其他活动上的残疾;所谓“残障”(HANDICAP)是指严重残疾,不但个人生活不能自理,而且影响到参加社会生活和工作。

(二)残疾程度的分级

一级残疾是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不能独立行动,不能进行言语交流,大小便失禁,须长期住院治疗或休养。

二级残疾是指需他人扶助才能进行日常生活活动,利用轮椅能独自作部分活动,言语交流有严重障碍,在他人帮助下能处理好大小便排泄问题,社会和家庭适应能力差。

三级残疾是指生活能基本自理,能独立行动但需使用辅助器具或轮椅,基本上能进行言语交流,二便功能有问题,但尚能控制,不影响参加社交活动,对社会和家庭基本适应。

(三)残疾评定

1.病史采集的特点:①病史主诉不但要包括疾病情况,而且要突出功能障碍、感觉异常、形态改变等;②现病史不仅要包括发病时间、病因、诱因、性质、部位、程度、变化、伴随症状等,而且应着重记录最基本的日常生活活动情况;③不能忽视社会职业史和心理障碍情况。

2.体格检查的特点:①视诊时要注意肢体残疾、畸形、肌萎缩、姿势、关节协调等;②触诊时要注意皮肤温度、压痛、肌力肌张力、压痛等;③动诊时要检查关节的主动活动和被动活动情况,关节僵硬或强直程度及病理性步态的情况,因此要进行步态测定(GAIT TEST),鉴别有无神经缺陷性步态(GAIT FROM NEUROLOGIC DEFICITS);④测诊是康复医疗很重要的诊断手段,主要是指测量肢体长度和周径、关节活动度、肌力和感觉障碍区等,尤其是肌力测定,要按LOVETT法确定肌力的级别。

3.康复功能检查。

4.残疾评定报告:要对以下问题明确作出决定:①患者有无残疾;②残疾属什么性质(我国按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肢本残疾、精神残疾和综合残疾分类);③残疾程度如何;④对生活和劳动影响情况;⑤康复医疗建议,除进行医疗康复外,还要否进行职业康复、社会康复、康复教育等。

二、康复医疗综合小组问题

国外康复医疗经验表明,无论康复中心或综合医院康复科,采用康复医疗综合小组(TEAM APPROACH)的形式以及提倡一专多能康复治疗师(MULTIPURPOSE THERAPIST)对康复医疗效果甚为重要。综合小组形式首先由美国腊斯克教授创立,除擅长康复专科的医师主持下外,还要配备负责治疗残疾人的理疗师、体疗师、作业治疗师、言语治疗师、心理治疗师、假肢和矫形支具装配师、康复护士、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综合小组,对残疾患者进行评价和制订康复医疗程序,即:①判断残疾程度;②分析残疾原因;③确定康复医疗方案;④判定康复治疗效果;⑤进行功能再评定;⑥职业能力测定和就业咨询(VOCATIONAL COUNSELING)。

康复医疗程序不同于临床治疗方案,它是针对某种残疾的共同特点,在对每个残疾者进行个体化评价的基础上采用各种康复治疗手段,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康复治疗的流程,通常包括:①按照专业化的记录项目要求进行残疾评定和功能评价;②依据康复治疗原则和残疾的不同水平、不同时期制定康复医疗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③制定和实施康复治疗的具体方法;④定期进行再评价,以制定康复治疗效果;⑤对康复预后进行评估,对职业能力进行测定。

三、康复护理问题

康复护理有其不同于综合医院的特定含义,是指根据总的康复医疗计划,围绕全面康复(躯体的、精神的、社会的和职业的)目标,通过护理工作,与康复医师等其他康复专业人员的紧密配合,以帮助残疾者或患者达到康复或减轻残疾、预防继发残疾的目的,它是康复医疗工作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康复护理的根本宗旨

《护士伦理学国际法》(1953年)明确指出:“护士护理病人,担负着建立有助于康复的(包括躯体的、精神的和社会的)环境的任务,并着重用讲授和示范的方法,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护士的基本职责包括三个方面:保存生命、减轻病痛和促进康复。”这不但阐明了护理工作在康复中的重要职责,而且清楚地说明了护理工作在康复中的重要地位。护理人员不但是康复医师医嘱的具体执行者、观察病情和残疾变化的前哨兵,又是康复医师和其他康复专业人员的密切合作者。因此要求护理人员具有对残疾者和患者的高度同情心,自觉履行护理道德,有审慎无误、忠于职守的工作作风,有对技术精益求精的崇高护理素养,热情、真诚、周到、准确、及时地做好护理工作,努力为残疾者和患者提供有利于达到全面康复的良好环境。

(二)康复护理的主要功能

康复护理功能包括:①在评价残疾者和患者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康复护理服务计划;②为帮助残疾者和患者达到最佳的躯体和精神上的健康,提供直接的护理服务,保证康复医疗计划的完成;③通过康复护理预防残疾和并发症的发生,保证残疾者和患者的环境安全和舒适;④发挥促进康复专业人员和残疾者、患者之间关系的桥梁作用;⑤参与残疾者和患者恢复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和职业能力的再训练;⑥对残疾者和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必要的康复知识宣教和训练;⑦对残疾者和患者的变化情况、个人需求和对治疗的反应等,要及时准确地作出记录和报告;⑧协助制定残疾者或患者出院后的康复护理计划,必要时提供出院后的继续护理服务;⑨对康复护理工作总目标的执行情况作出全面评价。

(三)康复护理的基本原则

由于康复护理区别于临床护理的主要点是其服务对象为残疾者、慢性病患者,因此其服务方式除一般基础护理和专业护理外,更要重视心理护理工作。康复护理人员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①高度重视心理护理。心理护理是根据残疾者和患者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各种心理障碍和行为异常,进行有的放矢的康复心理护理。这就要求康复护理人员以真挚的感情与他们交往,通过自己良好的言语、表情、态度、风格和行为去影响他们的感知和认知,改变其异常心理状态和行为,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躯体症状,帮助他们建立起有利于康复治疗的最佳心理状态。康复护理人员要熟练地掌握康复心理护理程序,认真做好残疾者和患者的心理信息收集(可通过交谈法、观察法和实验法),研究这些信息产生的原因,分析心理反应的主要问题,制定和实施有关心理护理的具体对策,及时进行主理护理效果的评价,直至达到康复护理总目标为止。总之,康复护理人员必须善于了解残疾者和患者的心理需求,并能通过恰当的方式,应用良好行为和语言,使他们得到宽慰、帮助和鼓励。②积极发挥纽带桥梁作用。护理人员是保证康复医疗计划顺利完成的重要一员,也是康复机构中与残疾者和患者接触机会和时间最多的康复专业人员。护理人员不仅要紧密配合和协调安排好各种康复治疗的时间、内容和程序,保证康复训练的正常进行,而且还要与残疾者和患者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形成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鼓励的好风气,以及努力争取家属和单位的配合、合作,从精神上、生活上多给残疾者和患者以安慰、鼓励和帮助,使他们能安心治疗。③既要做好生活护理,又要引导和训练残疾者尽可能地生活自理。因此在康复护理中,不但要照料好残疾者已经残损的肢体和器官,更重要的是要照料整个人(TOTAL PATIENT),充分发挥未残的健全肢体和器官的作用,以替代或补偿残损部分的功能,要引导、鼓励和帮助残疾者自己照料自己,尽量做自己力所能及的日常生活活动,恢复他们生活自理的信心和能力。

(四)康复护理工作内容的重点

除观察残情和病情,进行必要的重残特别护理外,主要措施有三:①预防畸形和并发症,尤其对下肢瘫痪和长期卧床患者要经常变更体位和姿势,预防褥疮,预防挛缩,预防呼吸道感染,预防关节畸形和足下垂等的发生。②促进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恢复,包括帮助残疾者和患者进行ADL训练、步行训练、膀胱和肠道护理。③出院后继续康复护理。

四、日常生活活动训练问题

对康复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来说必须转变对此问题的认识,重视日常生活活动训练。所谓日常生活活动是指人们为达到独立生活的目的而每天必须反复进行的、最基本的、具有共同性的一系列身体动作群,包括衣、食、住、行、个人卫生等,它是康复诊断和功能评定的重要项目,为康复治疗提供方向,为评定康复效果提供客观依据。

(一)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分级

一级(X):不能完成,全靠别人帮助。

二级(L):仅能完成一部分,需要靠他人搀扶(LIFTING)或借用器械帮助才能活动。

三级(A):需要在他人帮助(ASSISTAMCE)下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活动。

四级(S):活动时不需他人帮助,但需有人站在旁边监护(SUPERVISION)。

五级(V):能正常独立完成。

评定方法可采用直接观察法,观察患者完成某项活动的情况,也可根据其本人或家属的口述评定。

(二)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项目

评定项目包括以下七个方面:①床上活动,坐、卧、翻身、上床下床能力;②更衣活动,穿脱上衣、裤子、穿脱袜子、鞋子,扣解衣扣和拉链带;③进食活动,握筷、夹食物、送口,用勺盛汤、盛菜、盛饭,持杯饮水,持碗吃饭;④个人卫生,洗脸、洗手、刷牙、梳头、剪指甲、洗澡、用厕所、清洗阴部;⑤其他生活起居活动,开关电灯、水龙头,开关门窗;⑥外出活动,上下楼梯,外出行走,上下坡,穿马路,持物步行,上下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⑦轮椅活动,上下轮椅、用轮椅进退、用轮椅上下厕所,外出上下公共汽车等。

(三)日常生活活动训练指导原则

康复专业人员指导残疾者和患者进行日常生活活动训练的原则是:①探明采用什么方式来完成动作;②确定残疾者通过训练后可完成哪些动作;③探明要恢复日常生活活动应进行哪些训练;④鼓励残疾者参加增强肌力和肌耐力的训练;⑤选定重点进行哪些粗大动作的功能训练(如洗澡、搬取大物品等);⑥逐步训练应用手指的运动(如学穿有钮扣的衣服,用匙吃饭等);⑦尽快缩短残疾者恢复耐力的时间;⑧让残疾者尽可能多地参加现实生活活动;⑨鼓励残疾者在其残疾范围内,尽最大要能完成每项动作;⑩对残疾者完成训练后作适当的赞扬并告之应继续注意的事项。

五、作业疗法问题

作业疗法是康复医院一项重要的必不可少的康复医疗手段。所谓“作业疗法”,是指导残疾者和患者选择性地应用某项活动以达到最大限度地恢复躯体、心理和社会方面的功能,增进健康,预防劳动能力的丧失,预防残疾发生的一种技术方法。

(一)作业疗法的主要作用

人们的正常生活必须具有生活自理能力、适应环境能力、进行社会活动能力、参加职业劳动能力等,作业疗法的目的就是使残疾者和患者恢复这几方面的能力,具体说,其主要作用有:①促进机体功能的恢复。这不但包括肌力、耐力、关节活动度等,还包括知觉和认知功能,以及各种动作的柔和性、协调性和灵敏性等;②促进工作能力的恢复。伤残者、慢性病患者或急性病患者恢复期要恢复正常生活和工作能力,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和适应过程,作业疗法则是恢复他们独立性的好形式;③促进残余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作业疗法可帮助残疾者在功能残缺的情况下,通过训练并安装假肢等,使残余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还可以预防肌肉萎缩,减轻或预防畸形的发生,提高对疼痛的忍受力等;④有助于改善精神状况。通过作业活动可减轻残疾者和患者的抑郁、恐惧、愤怒、依赖等心理,帮助他们树立康复信心,更好地配合康复治疗,提高康复疗效;⑤就业前功能探测和评定。可帮助确定较合适的工作,增加就业机会。

(二)作业疗法的主要特点

作业疗法不同于临床疗法的主要特点是:①作业内容的“选择性”。根据不同个体,选择对躯体、心理和社会功能起到一定治疗作用的内容;②强调集体治疗的“社会性”,有助于残疾者和患者参加更多的社会活动;③具有临床治疗和职业劳动阶段的“过程性”,并有其特定的医嘱和处方;④突出符合残疾者和患者的“兴趣性”。各种作业内容在一定范围内允许残疾者自己挑选,自觉参加;⑤作业强度的“渐进性”。根据功能状况、年龄等不同对作业时间、强度、间歇次数等进行灵活调整,遵循从小量到大量、循序渐进、不致疲劳的原则;⑥具有劳动的“价值性”。力求通过作业疗法能产生出有用的产品和使残疾者、患者增长知识,但又以不满足产品为目的。

(三)作业疗法的主要内容

作业疗法内容有体力性和脑力性、室内性和室外性、生产性和消遣性之分,要根据残疾情况、个人爱好、轻松自然、启发鼓励、适合个体条件等来选择作业内容,常用的有:①日常生活活动训练;②家务活动训练(HOMEMAKING RETRAINING);③工艺治疗(ARTS AND CRAFTS THERAPY);④文娱治疗(RECREATION THERAPY);⑤园艺治疗(HORTICULTURAL THERAPY);⑥教育活动;⑦假肢和矫形支具训练;⑧就业前功能探测和评定。

六、康复心理问题

康复心理对康复医疗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康复心理服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从某种意义来说,康复心理将决定残疾者康复医疗的成败。由于残疾的发生常与意外事故或伤病有关,带有很大的突然性,其后果必然直接影响残疾者的健康、生活、学习、职业、家庭和经济收入等,上述因素的综合,将给残疾者带来各种精神创伤,使其产生各种心理需求,此外某些由于脑损害招致的残疾,可直接引起心理异常现象,因此检查、评价和矫治残疾者的异常心理现象和行为障碍,使他们重新保持个体心理与环境、社会之间的平衡是康复医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康复心理主要包括心理测验和心理治疗,只有通过心理测验(PSYCHOLOGICAL EXAMINATION),才可评定残疾者的心理特点和心理障碍性质、程度,作为制定心理康复医疗计划的依据,以争取最佳的康复效果;通过心理治疗(PSYCHOLOGICAL THERAPY),可使残疾者达到心理和生理功能的部分补偿,改善心理状态,适应家庭、社会和工作环境,保证康复计划顺利执行,达到预期康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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