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爱婴医院管理依据
1.创建爱婴医院的目的是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提高母乳喂养率,以降低婴儿发病和死亡率。医院应以“儿童优先、母亲安全”为服务宗旨,母乳喂养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制订的《促使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及《中国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不断改善产儿科工作条件,做好母乳喂养工作。
2.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
(1)有书面的母乳喂养政策,并传达至所有保健人员。
(2)对所有保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其能实施这一政策。
(3)要把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处理方法告诉所有的孕妇。
(4)帮助母亲在产后半小时内开始用母乳喂养。
(5)指导母亲如何喂奶和在与婴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
(6)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
(7)实行母婴同室,让母亲与婴儿一天24小时在一起。
(8)鼓励按需哺乳。
(9)不要给母乳喂养的婴儿吸橡皮奶头,或使用橡皮奶头作安慰物。
(10)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并将出院的母亲转给这些组织。
3.《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及《中国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
(1)禁止对公众进行代乳品、奶瓶或橡皮奶头的广告宣传;
(2)禁止向母亲免费提供代乳品样品;
(3)禁止卫生保健机构使用这些产品;
(4)禁止公司向母亲推销这些产品;
(5)禁止向卫生保健工作者赠送礼品货样品;
(6)禁止以文字或图画等形式宣传人工喂养,包括在产品标签上印婴儿的图片;
(7)向卫生保健工作者提供的资料必须具有科学性和真实性;
(8)有关人工喂养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标签都应说明母乳喂养的优点及人工喂养的代价与危害;
(9)不适当的产品,如加糖炼乳,不应推销给婴儿;
(10)所有的食品必须是高质量的,同时要考虑到使用这些食品的国家或地区的气候条件及储藏条件。
二、爱婴医院工作人员培训
1.母乳喂养培训是爱婴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凡从事妇幼医疗保健工作的专业人员必须进行母乳喂养理论知识及临床技巧的培训及复训,应将其作为职工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2.以WHO/UNICEF共同制订的18学时母乳喂养培训教材和40学时母乳喂养咨询技巧培训课程为基本内容,对妇儿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3.对所有新来院从事妇幼医疗保健工作的专业人员,在6个月内完成岗前母乳喂养的系统培训。对医学院校的实习学生应进行实习前的母乳喂养知识教育。
4.培训方法灵活、多样,包括讲课、小组讨论、看录像、知识竞赛等,并应进行床旁示教、实习。
5.对产儿科病房的护士进行新生儿、产褥母亲护理的培训。
6.每年定期对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进行母乳喂养新知识的复训。培训及复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三、爱婴医院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人员要接受过母乳喂养及咨询技巧的培训,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表达能力,服务热情周到,能让群众了解宣传内容,并能正确解答孕妇提出的有关母乳喂养问题。
2.凡经过产前检查的孕妇在产前至少接受过1次有关母乳喂养的健康教育,家属同时参加,并记录在围产保健手册中。高危妊娠者产前住院期间,亦应对其进行母乳喂养强化教育。
3.母乳喂养健康教育的基本内容:
(1)母乳喂养的好处及意义。
(2)出生至4-6个月纯母乳喂养的重要性。在正确加辅食的情况下,母乳喂养应喂至生后第二年。
(3)母乳喂养的技巧包括:正确的喂奶体位、含接姿势、挤奶方法等。
(4)早吸吮、按需哺乳的重要性。
(5)母婴同室的好处、方法。
(6)如何产生足够的母乳。
(7)婴儿患病时坚持母乳喂养的重要性。
健康教育形式应多样化,使群众容易接受,如:讲课、录音、录像、宣传画、小册子、示教、角色扮演、咨询、个别指导等。在产前、产后及随访时,均应进行有关母乳喂养的健康教育,让孕、产妇及家属了解有关母乳喂养的重要性、知识及技巧。与母、婴接触的所有工作人员均有进行母乳喂养健康教育的义务。将本院母乳喂养规定(包括促使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和我国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知识技巧以生动活泼的宣传版面布置于产、儿科、孕妇学校及医院主要场所,造成爱婴气氛。
四、待产室及产房管理
1.产妇临产住院,工作人员介绍爱婴医院常规,并进行有关母乳喂养好处及管理的强化教育。
2.对无母乳喂养禁忌者,不允许携带婴儿奶粉、奶瓶、奶头入院。
3.产程中鼓励产妇吃高营养食物及补充足够水分,以增强体力,准备产后哺乳。
4.新生儿娩出后,擦干皮肤,清理呼吸道,处理脐带后,正常新生儿在生后30分钟内即抑放在产妇胸前行皮肤接触,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继续协助新生儿吸吮,观察觅食、吸吮、吞咽情况,有异常情况未能进行早接触、早吸吮的新生儿,应在分娩记录中注明原因,实施皮肤接触中要注意保暖。
5.剖宫产术后可行母、婴面颊皮肤接触。进入母婴同室,产妇有应答反应者30分钟内正规进行皮肤接触、早吸吮,皮肤接触至少持续30分钟。
6.对早产、轻度窒息新生儿,由儿科医师决定早接触和早开奶时间。
7.不宜早接触、早吸吮的指征:
(1)新生儿重度窒息、产伤或其他合并症,经新生儿复苏抢救后需送高危新生儿病房继续抢救或观察者。
(2)高危母亲抢救者。
(3)剖宫产母亲,麻醉未清醒者。
(4)有母乳喂养禁忌症者。
(5)34周及以下的早产儿,吸吮、吞咽不协调者。
五、母婴同室管理
1.收住对象
(1)凡住院分娩(阴道或剖宫产)的产妇及新生儿,除不宜母乳喂养者外,均应收住母婴同室。
(2)有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暂不宜母乳喂养,待病情好转后酌情转入母婴同室。
(3)高危新生儿的母亲,如儿科无条件提供母婴同室,可继续留住母婴同室。如新生儿,则转入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有条件的医院应尽量将母亲共同转入儿科母婴同室。
(4)母婴同室期间,母亲或新生儿患传染病需隔离时,应将母婴共同进行隔离治疗。
2.工作人员职责
产儿科医师工作职责:
(1)产、儿科医师分工合作,负责产妇及新生儿的医疗、保健、健康咨询等全面工作,24小时有人负责。
(2)产、儿科医师与护士密切配合,指导母乳喂养。
(3)每日查房至少2次,做好相应诊治工作。
(4)认真书写病历,包括有关母乳喂养记录。
护理人员工作职责:
(1)实行母婴责任制护理,认真执行母婴同室护理常规。
(2)医护配合共同做好母乳喂养工作。
(3)产房及待产室护士协助产妇做好早接触及早吸吮工作,并同时指导产妇母乳喂养。
(4)产房护士或助产士与产后母婴同室护士认真交接母婴情况。
3.护理常规
产后6小时内母婴观察及护理:
(1)观察产妇生命体征及伤口、宫缩、阴道出血和排尿情况。
(2)核对新生儿姓名、性别、住院号。
(3)观察新生儿呼吸及皮肤、脐带有无渗血、婴儿有无呕吐并注意保暖。
(4)协助剖宫产的母亲进行早接触,早吸吮,并指导正确哺乳姿势及按需哺乳。
(5)协助并指导全部母亲生后6小时内再次喂奶,按需哺乳。
产褥期的观察及护理:
(1)每日检查恶露、伤口愈合、子宫复旧情况,保持外阴清洁。
(2)每日检查乳房情况(胀度、乳量、乳头形状),指导母亲正确的哺乳体位、含接姿势及挤奶手法。发现异常情况(如奶胀、乳头皲裂、副乳等)及时加强指导和咨询。
(3)加强心理护理,针对产妇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使母亲树立母乳喂养的信心。
(4)指导并提供母亲科学膳食,保证充分营养。
新生儿及患儿的观察及护理:
(1)记录新生儿及患儿的一般情况,每日测体温、体重、大小便次数及性质、黄疸情况并做好记录。
(2)了解新生儿的吸吮次数及吸吮情况。
(3)每日洗澡一次,做好新生儿皮肤护理、脐带护理、预防接种工作。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5)加强巡视,了解母亲及新生儿情况,做好护理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
4.简易人乳库
鼓励有需要有条件的爱婴医院设立人乳库,收集人乳的对象应为无传染病身体健康的母亲。
人乳库供奶范围:
(1)产妇不能用自己的乳汗哺喂的新生儿及患儿。
(2)有医疗适应症的新生儿及患儿。
人乳收集:
(1)备好消毒奶杯,以有盖的透明广口杯为宜。
(2)清洁产妇的乳房,采奶前洗手。
(3)挤乳方法:手法挤乳为主,消毒器具(吸奶器或奶泵)挤奶为辅。
(4)将收集好的人乳汁贴上瓶签,准确记录供乳者姓名、收集日期、时间、分娩孕周。
(5)采奶后入乳库前消毒。消毒条件为恒温水箱62.5℃30分钟,待自然冷却至室温后放入冰箱待用。冰箱内保持4℃,储存应在24-48小时内使用,-20℃储存,可在3个月内使用。库奶使用时需复温。
(6)若乳母挤出的奶用于哺喂自己的新生儿,则不需要消毒,但容器外应标明姓名、日期、床位号,置于4℃冰箱内保存,24小时内使用。
人乳库应由专人管理:
(1)对各病室收集的人乳进行检查。
(2)管理人员对乳库的人乳做好时间标记,储存及使用时应作记录。
(3)每日检查乳库,应保证先入库的先供应,并及时清理过期的乳汁。
(4)设专用冰箱储奶,冰箱应每周清洁一次,每月对库存奶检菌一次,并有记录。
5.探视制度
(1)严格执行医院探视制度,以确保母婴得到充分的休息和治疗。
(2)为防止交叉感染,有感染性疾病者禁止探视。
(3)严格控制探视人数,每次不超过2人。
6.消毒隔离制度
(1)母婴同室每日上下午各通风一次,每次15-20分钟,应注意母婴保暖。
(2)保持病室清洁卫生,安静温馨,严禁吸烟。
(3)每日常规进行母婴床单位消毒一次,用5‰洗消净擦试。
(4)母婴出院后,母婴床单位应做终末消毒处理。
(5)探视后病室进行通风换气。
7.基本设施
房屋环境应舒适、清洁、明亮、安静,温湿度适宜,每一母婴床单位的面积应不少于6平方米。
室内设备:
(1)每个母婴床单位应设有产妇床、新生儿床各一张,床头柜1个,靠背椅1把(方便产妇哺乳)。婴儿床应在产妇床旁,以便产妇随时可以观察新生儿及哺乳。
(2)室内有通风、保暖装置,室温应保持在22-24℃。
病区内设备:
(1)有治疗室。
(2)婴儿洗澡室。
(3)流动水洗手池及盥洗室。
(4)热水供应设备。
(5)宣教室或必要的宣教设施,如电视机、录像机、示教实物、宣传画、板报等。
(6)厕所及污物间。
(7)其他产科、儿科病房必备医疗、保健、抢救药品及设施。
每个医院应设有隔离的母婴同室。
六、母乳喂养随访制度
1.医院应设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咨询热线电话,提供母乳喂养咨询服务。
2.产妇出院前,主管医生应告知产妇如何与医院保健科或社区随访组织联系,并填好围产保健手册。
3.产妇出院后,围产保健手册交户口所在地或休养地的社区保健组织,由保健人员进行访视,并详细了解记录母乳喂养情况,指导继续坚持纯母乳喂养至4-6个月,按时添加辅食的同时继续坚持母乳喂养2年。
4.产后6周复查时应了解母乳喂养情况及婴儿生长发育情况 ,并给予咨询和指导。
5.医院、保健组织、母乳喂养支持组织共同做好母乳喂养随访工作,将母乳喂养随访作为一个重要工作内容,了解出院后母亲的母乳喂养问题,及时进行咨询服务。
七、爱婴医院复查制度
1.爱婴医院应建立对本院母乳喂养工作实行定期复查的制度,并作记录备查。
2.爱婴医院应随时接受复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对爱婴医院进行一次抽查复查;国家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查。
3.复查主要内容有:实施《促使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及《爱婴医院母乳喂养工作规范》的情况。
4.对省级、国家级卫生行政部门复查不合格的单位,取消爱婴医院荣誉称号。
5.被摘牌单位,要再次开展创建爱婴医院活动,条件成熟后方可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