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伦理委员会的四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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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形势要求应运而生的医院伦理委员会是调整医学伦理冲突的新型组织形式,应具有四个方面的功能:

一、政策研究功能。医院的发展和改革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伦理问题,如医院发展的方向、高新技术配置的比例、利益分配原则、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医院人事及分配制度调整和科研方向的确定等,都涉及伦理导向。而医院伦理委员会将对医院发展的重要决策提供伦理咨询,确保重大决策符合道德要求,保证医院发展按正确方向进行。

二、教育培训功能。医院伦理委员会应承担对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社区群众的医学伦理教育和培训任务。由于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导致医务人员对医学伦理性质与内涵认识不足,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医疗活动中非技术性医患纠纷发生的几率。医院伦理委员会应通过知识讲座、案例分析以及道德评议等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特别是医院伦理委员会成员的医学伦理学素养,以及对医学伦理问题鉴别、分析、处理的能力。

三、咨询服务功能。医院伦理委员会的这方面功能包括两方面:一是对解决医患纠纷提供咨询,化解或消除医患因沟通不足、服务态度欠佳、对治疗方案意见不同而产生的矛盾等。二是对临床治疗措施和特殊技术应用的道德性质提供咨询服务。比如,对临终患者维持或终止生命方案的选择,对器官移植供需双方利益风险的取舍,对人工生殖技术适用范围的把握等。由于医院伦理委员会将越来越多的面对生命伦理学问题,故应以坚实的生命伦理学理论基础和敏锐的医学伦理思维与判断能力,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医学伦理原则,有意义、有价值的咨询建议。

四、审查批准功能。目前,卫生部已经明确要求临床药理试验基地、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等机构成立伦理审查委员会,开展相应的伦理审查和监督。今后,为确保医学高新技术的合理应用,保障医学发展的正确方向,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功能将愈来愈重要,该功能的良好实现,会促进医学技术不断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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