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工作是我国人民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幼保健是预防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面临的对象不单纯是儿科、妇产科的病人,而是妇女儿童的群体;它所研究的问题不单纯是疾病,还包括疾病康复与健康的全方位问题;它所面对的不仅是病原体、传播媒介,而且波及大卫生观、心理、行为和社会问题。妇幼保健院承担着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重要责任,是本地妇幼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中心,在推动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妇幼保健院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提供技术服务、监督和指导。
一、妇幼保健院的特点
妇幼保健院是指为保护和促进妇女和儿童的健康,预防和治疗妇女和儿童的专科疾病,为节制生育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为优生优育优教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开展与增进妇女和儿童健康,防治妇女儿童疾病和进行有关理论与应用研究而设立的专门的业务机构。
1.妇幼保健院按行政区域设置,原则上省、市(地)、县(区、市)只设立一所妇幼保健院。各级妇幼保健院主要承担辖区内的保健、临床、科研、教学和健康教育任务。
2.妇幼保健院以预防保健为中心,指导基层为重点,保健和临床相结合,是本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的业务指导中心。
3.妇幼保健院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受上一级妇幼保健院的业务指导。
二、妇幼保健院的任务
妇幼保健院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妇女儿童的生理特点,运用医学科学技术,对妇女儿童进行经常性的预防保健工作,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1.妇幼保健院的工作任务
(1)开展优生、优育工作,提高民族健康素质。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围产保健、产前诊断、遗传疾病咨询和出生缺陷监测等,预防先天性、遗传性疾病。
(2)推广新法接生,施行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围产期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提高产科工作质量,防治妊娠并发症,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
积极防治妇女常见病、多发病,调查分析发病因素,实施防治方案,降低发病率,提高治愈率。
做好妇女经、孕、产、哺乳、更年期的卫生保健。组织实施女职工劳动保健。
(3)对婴幼儿实行系统保健管理,增强儿童体质,降低新生儿、婴儿死亡率。
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调查分析发病因素,实施防治方案,降低发病率,提高治愈率。
做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
推广科学育儿,提高母乳喂养率,做好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计划免疫接种及传染病管理工作。
(4)推广以避孕为主的计划生育综合节育措施。对育龄夫妇指导和实施安全有效的节育方法。提高节育手术质量,杜绝事故,减少和防止手术并发症,确保受手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5)采用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开展有关妇女儿童健康、计划生育节育技术和优生工作的各项科学研究。
(6)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普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科学知识,提高人民的妇幼卫生知识水平。
(7)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节育技术的信息工作,做好资料统计和分析研究。
2.妇幼保健院区域性任务
各级妇幼保健院根据所辖行政领域的不同,承担该区域的保健、临床、科研、培训和健康教育、信息统计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