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的保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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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管理

1.保健院应有健全的科学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工作均需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

2.制定并不断完善爱婴医院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保健与临床专业人员轮换制度等妇幼保健院的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3.制定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岗前教育、职工继续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

4.有全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做好执行计划的协调检查、考核与评价。

5.建立院内监督制度,院领导经常深入科室、社区,了解妇幼保健院的服务质量并进行评价。

6.保健、医疗、行政工作应用计算机管理。

二、保健工作要求

1.掌握本地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群体健康的主要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掌握本地区孕产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3.依照《母婴保健法》组织并提供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服务,开展婚前保健、妇女系列保健、儿童系列保健、优生优育及计划生育技术等服务。

4.根据需要,开展与妇幼卫生工作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为制定规划和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治工作。

5.为下一级妇幼保健院提供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6.负责本地区妇幼卫生业务工作的质量监测和质量审评。

7.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中的妇幼保健业务。

8.开展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工作。

三、保健工作管理

1.妇幼保健院应有健全的保健管理组织,人员配备合理,有相应的保健工作制度,院长或常务副院长分管保健工作。 

2.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健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有健全的保健工作常规,质量评价标准。建立健全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制度,并定期组织评审活动。

4.加强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建立保健人员业务技术档案。

四、妇女保健管理

1.妇女保健主要任务

(1)制定规划、组织实施

掌握妇女群体的健康状况、健康问题、常见疾病、发病率和死亡率、主要疾病和主要死因及其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治规划,确定目标、对策,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

(2)收集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

通过常规报告、抽样调查和各种综合相关资料的统计分析,全面了解妇女的健康指标、妇女保健的各种工作指标和妇女保健服务能力的指标,及时掌握国际上妇女保健状况的最新信息,加强国际合作。

(3)负责监测网工作

为获取动态资料并校正常规报告中的漏报或误差,必须充实和完善监测系统,对妇女保健中的重要指标,如孕产妇死亡率、出生质量、围产儿死亡率等进行常规监测,获取准确信息。

(4)面向基层培训人员

制定培训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岗位培训。

(5)改革产科制度,提高产科质量,保障母婴安康。

(6)加强优生优育,降低病残儿出生率,努力提高人口素质。

(7)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做好生殖调节期的各种保健服务。

(8)加强与生殖内分泌有关的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9)执行国务院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各项有关规定,维护妇女享受健康保护的权利。

(10)积极参与《母婴保健法》的贯彻实施,提供有关的服务。

2.妇女保健工作基本方法

(1)积极当好工作基本方法

(2)开展广泛的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强化人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动员社会参与,家庭参与,激发保健需求,提高保健能力。

(3)调查妇女群体的健康状况、健康问题、主要疾病、主要死因,确定工作的优先领域、主要工作目标、对策、措施。

(4)群体保健与临床保健相结合,防治相结合。

(5)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6)实行目标管理。

(7)点面结合,以点带面。

(8)加强法制建设。

(9)引入人际交流技巧和参与性的双向教学法。

(10)采取激励政策,开展评比。

五、儿童保健管理

1.儿童保健的主要任务

(1)对新生儿、婴幼儿、体弱儿(佝偻病、营养不良、缺铁性贫血、早产儿、低体重儿等)按常规管理,建立系统管理的卡(册)。

(2)对7岁以下儿童根据年龄特点进行定期体检(一岁内每三个月一次,一至三岁每半年一次,三岁以上每年一次)。

(3)做好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4)指导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条例》。

(5)普及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儿童营养、心理、母乳喂养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科学育儿知识。

(6)有计划地培训下级妇幼保健院的儿童保健人员。

(7)掌握儿童健康状况的科学资料和数据,应有基本情况、系统管理情况、儿童生长发育水平、佝偻病和缺铁性贫血患病情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资料。要及时、准确地统计分析。

(8)开展儿童先天性遗传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儿童营养、心理、体格锻炼、早期教育等方面的调查和研究工作。

2.儿童保健工作的基本方法

(1)政府领导参与和全社会支持

保护儿童身心健康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和工作目标。落实《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目标,须依靠各级政府的参与和领导、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

(2)家长是儿童保健有力的支撑点,须重视家长在儿童保健工作中的关键作用

(3)分析现状,确定工作重点

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和常规监测资料,分析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因素,确定重点人群和重点工作内容。

(4)防治结合

儿童保健着眼于人群,通过个体的防治及群体防治而达到目的。

(5)平等、有效

儿童保健工作面向全体儿童,做到人人享有保健。应充分利用保健资源,开展保健服务。

(6)引进与吸取国外先进保健技术

充分利用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人口基金会等国际组织,以合作项目为突破,带动儿童保健全面发展。

(7)重视儿童保健队伍建设

儿童保健专业队伍建设是对儿童保健事业发展的支持,须重视高、中、初级儿童保健人员的培训。

(8)开展专题调查与儿童保健监测

及时分析现状,掌握动态,建立先进的信息系统,提供可靠的信息,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开展工作。

六、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管理

1.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的主要任务

(1)计划生育技术工作是医疗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做好计划生育技术工作,有效地落实节育措施,控制人口增长,有利于保护人民健康,提高人口素质,促进民族繁荣。

(2)计划生育工作,是用现代科学知识指导育龄夫妇有计划地生育、节育。贯彻避孕为主的方针,推广综合性节育措施。努力提高节育效果,降低手术并发症的发生率,保护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3)开展计划生育咨询门诊和各项节育手术,以及手术并发症的诊断和防治等工作。

(4)开展计划生育科研及遗传性知识等咨询工作,负责对基层有关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

(5)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术后随访观察,减少和防止并发症发生。

(6)制定节育手术差错事故及死亡登记报告制度。

(7)应做好节育手术数量和质量的统计工作。

2.计划生育技术工作的主要内容

(1)宣传节育、优生的科学知识,进行避孕技术指导。

(2)开展节育手术和有关业务。

(3)防治和鉴定节育手术并发症。

(4)组织业务培训、考核和技术交流。

(5)进行节育方法、优生调查等临床科学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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