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不妨多交待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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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药剂科老主任曾讲过这样一件事:上世纪五十年代,一位父亲带儿子来医院看病,医生为孩子开了一些磺胺药物,并配了等量的小苏打(注:因为磺胺易在尿中形成酸性结晶,需配苏打中和药性)。医生告诉这位家长,大的吃一片,小的吃两片。两天后,这位父亲来找医生,说孩子吃了药后,病情不见好转。医生问他是怎么服用的,父亲说,他自己吃了一片大的,给孩子吃了两片小的。当时,医院非常重视这件事,为了避免再出现类似的问题,医院规定,医生开药时,要给患者多交待两句,一定让患者听清楚,弄明白。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文化程度的提高,对事物的理解力增强,似乎不会再发生这样的问题。其实不然,随着科技的发展,新药、进口药的大量进入临床,患者不能正确理解医嘱的事情还时有发生。
  医生在下医嘱时,应将服用的剂量交待清楚。如做了肾移植手术后,需服用抗排斥反应药物,医生详细交待剂量和用法,并要告诉病人,不可随意减量,否则,将出现排斥反应,后果严重。
  再比如安定类药物,随着用量的加大,患者从轻度的镇静到催眠,甚至昏迷,都有可能发生。尤其是安定还有导致遗忘的副作用,出现持续的精神紊乱,嗜睡、震颤、说话不清、站立不稳、心动过缓、呼吸短促或困难,严重的肌无力,长期大量使用还易产生依赖性。若长期使用此类药物,停药前应逐渐减量,不要骤停。医生还应把药物的副作用交待清楚,以免造成误诊,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恐慌和痛苦。医生应告诉病人,一旦出现了副作用,立即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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